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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通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5 15:19 来源: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发展质量,积极配合省人大系统监督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视察工作安排,经研究,将于近期对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依靠资源要素保障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开展,全面系统贯彻“两条例”,助力打造中西部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秉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理念,按照“六最”(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要求,推动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做好企业全方位服务,破解项目实施的规划冲突、用地困难问题,形成企业办事更省心、群众办事更方便、政府服务更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依托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基础,对标“两条例”具体要求,逐条细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开展、文件落实、会议召开、执法监督、政策发布、用地审批等情况,并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

(二)“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及企业、群众反应营商环境问题完成情况。深入学习和细化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重大工作部署、省厅《服务“万人助万企”十项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的决策部署,成立万人助万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工作专班,“一室两班”负责人为主管副职,形成群策群力抓项目、团结一心干事业的良好局面。配合全市“万人助万企”工作大局,检查“三个”清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惠企政策清单)梳理情况和十项措施细化落实情况。实时动态督办“万人助万企”活动中企业和群众所反应的营商环境问题,并对督办件完成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和执行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6日—8月10日)

1.制定方案。自8月6日起,拟定各项检查实施方案,以我局办公室文件印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方案要把“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万人助万企”活动发现的问题和企业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纳入检查内容,一并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解决。

2.动员部署。自8月6日起,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参加的“两条例”检查动员会。多渠道广泛宣传“两条例”检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设立意见信箱,开通热线电话,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检整改阶段(810日—8月15日)

1.自检自查。自8月10日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针对“两条例”规定的具体条款,开展自查自纠;每个执法主体要逐条逐款进行自查,查清楚为落实每一条(款)所出台的政策、完善的制度、建立的机制以及实践中的落实情况和成效特别要说清每一条(款)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对于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边查边改,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并加紧解决。

2.难点问题汇总。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依据涉及“两条例”检查部门的自查情况研究确定“两条例”执行落实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确定“两条例”检查重点。

3.整改落实。各级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对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既要总结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讲清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并提交自查报告。填写“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及时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并实时动态更新具体贯彻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配合迎检阶段(9月上旬至中旬)

1.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局相关单位及科室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落实惠企政策、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企业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

2.听取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中关于我局相关单位及科室的工作问题及建议,配合迎检并积极开展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设立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吴波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副县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两条例”检查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政务服务科牵头,两个工作专班(要素保障专班、政务服务专班)配合开展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依据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工作分工表具体分工,成立土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壤污染四个工作小组。土地供应小组由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牵头,各相关单位及科室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小组由规划实施科牵头,各相关单位及科室配合;不动产登记小组由确权登记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及科室配合;土壤污染小组由耕地保护监督科牵头,各相关单位及科室配合。

(二)成立自查督导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工作分工表具体分工,结合我局具体工作任务情况,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对“两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由要素保障专班对土地供应、土壤污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由政务服务专班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进行督导检查。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通知的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