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试运行行政审批事项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工改办《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15日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试运行电子证照。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对我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按照程序核发全省统一模板的相关证书时,依托我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制作电子证照(含附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申请人自行下载,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具体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等。
(二)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审批服务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三)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如有建设单位确因特殊原因选择传统的纸质证照,可同时发放纸质证书,并与电子证照同步发放(免费邮寄)。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访问河南政务服务网豫快开工模块)申请办理业务。
http://218.29.159.68:8180/guide-web/unit/page/index/index.html;jsessionid=319979975B54CCDAE2D61FA6C084B6D1
(二)审批。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审批人员按既有流程和标准受理、审核、审批,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审批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电子签章。
(三)证照获得。申请人登录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为国家标准格式OFD文件,使用电脑或手机读取需安装WPS或OFD阅读软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证照电子化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我省“万人助万企”活动的重要举措,请各业务科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动认领任务,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此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证照电子化依赖于新兴科技手段,要根据“电子是常态,纸质是例外”的原则,强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电子签章,鼓励采用加盖有效电子签章的电子材料作为申请材料,减少纸质材料扫描录入量。
试运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政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398-8527318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