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渑池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98-8527319
电子邮箱:smxstxfk@163.com
2020年6月30日
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渑池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
1 渑池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