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确定的三门峡市规划调整目标,更好地保障三门峡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市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有提高,城乡空间布局更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推进土地利用规划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的“多规合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三门峡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辖两区(湖滨区、陕州区)、两县(渑池县、卢氏县)和两市(义马市、灵宝市)。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和规划期限不变,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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