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前 言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轮规划》)是1997年开始编制,1999年批准实施的,规划的实施对促进三门峡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护和保障作用,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求矛盾和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上轮规划》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按照“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的思路进行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在做好《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简称《现行规划》)。
《现行规划》完成后,国家于2011年3月统一部署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按照河南省相关要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在数据库建设中按要求把《现行规划》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了对接,修改完善了《现行规划》,形成了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为2010~2020年。规划范围为三门峡市所辖全部土地,包括三县两市一区(陕县、渑池县、卢氏县、灵宝市、义马市和湖滨区),土地总面积9935.74平方公里。
《规划》全面分析了三门峡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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