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了“监督评价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1年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及《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聘任第一批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特约监督评价官。强力推进我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年活动”,提升全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评价官”聘任活动,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建言、有效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现代化治理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大举措。“营商环境评价官”要聚焦人民群众意见、企业发展难题,聚焦优化政务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商环境评价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强化参与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搭好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做好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努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