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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三矿交采让第201401号)

发布时间:2014-08-09 00:00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对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羊角沟饰面用石材(大理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矿区位置、出让范围及面积

矿区位于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羊角沟,该矿区位于卢氏县城西南118公里,东部为209国道,北部为省级公路,乡镇有水泥公路相通,交通十分便利。矿区面积0.435平方公里,标高:1040~1160。由以下4个拐点坐标(80系)圈定。  

拐点号

X

Y

拐点号

X

Y

1

3751196.49

37462581.45

3

3750696.49

37463381.47

2

3751246.50

37463231.46

4

3750596.49

37462531.46

     

   (二)资源概况

本区矿体为白-灰白色厚层状大理岩。赋存在秦岭群雁岭沟组(Pt2y1)地层中。矿体连续性好,厚度稳定。矿体总体走向255~270°,倾向10o,倾角56o矿体水平厚度14.60~23.12,厚度12.10~19.17,厚度变化系数小于45%。矿体形态简单,呈层状,沿走向倾向矿体产状变化不大,比较稳定。矿体(层)上下盘围岩为大理岩夹角闪片岩,矿体(层)内无夹石。矿体为厚层状,构造裂隙不发育。

矿床工业类型为白色大理石矿,成因类型为沉积变质型。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评审通过的保有(122b)类11.95×10000立方米

   (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依据矿山开发方案,查明(122b)类资源储量11.95×10000立方米,荒料率50%设计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年产荒料量0.50×10000立方米/年矿体的剥采比为0.94采矿工艺包括:穿孔—分离—翻倒—分割—吊装与运输—清渣

二、出让期限

   本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0年。

    三、竞买资格

   三门峡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外资和合资企业除外),在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通过并按本公告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发放《资格审查通知书》,取得竞买资格。

   四、公告时间

   201488日至2014827

   五、报名时间

   自201488日至8月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资料要求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表人应同时出具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竞买申请书(固定格式文本,报名时带公章现场填写申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需验原件,复印件一律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七、竞买保证金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须从竞买申请人银行账户转帐缴纳。

    保证金缴纳时限:2014827日17时前(以银行收款凭证为准);

    收款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 

    帐  号: 41001504710050207795--0005

    竞买未成功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下同),竞得人在按规定缴清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4828日9时起至910日15时30分止

   挂牌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九、成交确认

   本次挂牌出让,如只有一家报名,其最终报价高于底价的,即成为竞得人;如有多家报名,而且在报价期间无法确定竞得人的,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即2014年9月10日15时)停止公开报价,并以当时最高的挂牌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不低于底价且高于现场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和起始价的,不成交。

    十、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开发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周知以下提示:

   (一)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有一定出入,竞得人应自行承担其风险。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较高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国家、省与矿业权相关的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三)与该出让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及条件,如:环评、安评、矿山地质环境、土地复垦、林权、道路、土地占用、地表附着物等,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自担风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机关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向交易中心索取。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四)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本公告由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产交易科

    联系人 :杨凯  张   赵青春

    联系电话 :(03983117072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