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三矿交采让第2014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对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羊角沟饰面用石材(大理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矿区位置、出让范围及面积
矿区位于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羊角沟,该矿区位于卢氏县城西南118公里,东部为209国道,北部为省级公路,乡镇有水泥公路相通,交通十分便利。矿区面积:0.435平方公里,标高:1040米~1160米。由以下4个拐点坐标(80系)圈定。
拐点号 | X | Y | 拐点号 | X | Y |
1 | 3751196.49 | 37462581.45 | 3 | 3750696.49 | 37463381.47 |
2 | 3751246.50 | 37463231.46 | 4 | 3750596.49 | 37462531.46 |
(二)资源概况
本区矿体为白-灰白色厚层状大理岩。赋存在秦岭群雁岭沟组(Pt2y1)地层中。矿体连续性好,厚度稳定。矿体总体走向255~270°,倾向10o,倾角56o,矿体水平厚度14.60~23.12米,厚度12.10~19.17米,厚度变化系数小于45%。矿体形态简单,呈层状,沿走向倾向矿体产状变化不大,比较稳定。矿体(层)上下盘围岩为大理岩夹角闪片岩,矿体(层)内无夹石。矿体为厚层状,构造裂隙不发育。
矿床工业类型为白色大理石矿,成因类型为沉积变质型。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评审通过的保有(122b)类11.95×10000立方米。
(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依据矿山开发方案,查明(122b)类资源储量11.95×10000立方米,荒料率50%。设计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年产荒料量0.50×10000立方米/年,矿体的剥采比为0.94。采矿工艺包括:穿孔—分离—翻倒—分割—吊装与运输—清渣。
二、出让期限
本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0年。
三、竞买资格
在三门峡市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外资和合资企业除外),在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通过并按本公告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发放《资格审查通知书》,取得竞买资格。
四、公告时间
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27日
五、报名时间
自2014年8月8日至8月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资料要求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表人应同时出具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竞买申请书(固定格式文本,报名时带公章现场填写申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需验原件,复印件一律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七、竞买保证金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须从竞买申请人银行账户转帐缴纳。
保证金缴纳时限:2014年8月27日17时前(以银行收款凭证为准);
收款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
帐 号: 41001504710050207795--0005
竞买未成功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下同),竞得人在按规定缴清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4年8月28日9时起至9月10日15时30分止
挂牌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九、成交确认
本次挂牌出让,如只有一家报名,其最终报价高于底价的,即成为竞得人;如有多家报名,而且在报价期间无法确定竞得人的,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即2014年9月10日15时)停止公开报价,并以当时最高的挂牌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不低于底价且高于现场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和起始价的,不成交。
十、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开发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周知以下提示:
(一)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有一定出入,竞得人应自行承担其风险。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较高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国家、省与矿业权相关的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三)与该出让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及条件,如:环评、安评、矿山地质环境、土地复垦、林权、道路、土地占用、地表附着物等,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自担风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机关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向交易中心索取。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四)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五)本公告由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产交易科
联系人 :杨凯 张显 赵青春
联系电话 :(0398)3117072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