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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辖区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标定地价等公示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0:45 来源: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23320上午 09 :00 举行三门峡市辖区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标定地价等公示地价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320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 2023年222日(正常工作日) (五个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

     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开发利用科报名。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和数量确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顺序确定,报名须知请见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smx.gov.cn/)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特此公告。

五、联系人:宋婉男    联系电话:0398-8527399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216 



申请参加三门峡市辖区

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标定地价、地价动态监测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湖滨区、陕州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22217:30时前到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开发利用科报名。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322217:30时前到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开发利用科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顺序确定: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

5、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