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征收 >征收启动公告>文章详情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豫政土[2007]314号

发布时间:2007-12-10 00:00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征收土地公告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07]314号批准,征收观音堂镇观音堂村集体土地4.8151公顷、段岩村集体土地8.1364公顷,合计12.9515公顷,作为陕县2007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用途
    (一)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豫政土[2007]314号
    (三)批准用途: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用地
    二、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一)观音堂村集体耕地4.8151公顷
    (二)段岩村集体耕地8.1364公顷
    三、征地补偿和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补偿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其补偿内容以陕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