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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查阅次数: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发[2014]19号),保留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本部门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编制井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有关规划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营理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检测,组织全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级以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八)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一)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连、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参与拟订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经济政策和专项收八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参与国土资源有关资金、基金的收取、使用和财务监管,参与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十四)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组织协调市外、境外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十七)负责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有二级预算单位6个。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本级

2、 三门峡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

3、 三门峡市矿业开发中心

4、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5、 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7、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国土资源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国土资源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国土资源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国土资源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土资源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769.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91.76万元,增长950.34%。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以及土地出让等业务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766.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3.91万元,占74.7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3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8.94万元,占25.50%;项目支出8819.24万元 ,占74.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17.12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409.56万元,增长1078.12%。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以及土地出让等业务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 234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25.06万元,增长226.2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调标,以及国土资源事务的增加使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1万元,占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5万元,占7.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26万元,占3.3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75.06万元,占84.28%;节能环保支出4.02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11.48万元,占0.49%;住房保障支出81.90万元,占3.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晋级晋档、工资调标经费、项目经费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预算的41.4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21万元,支出决算为 18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72万元,支出决算为7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8.08%。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55.17%。

5、农林水支出(类)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72万元,支出决算为8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6.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26.8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5万元,占68.36%,完成预算的1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7万元,占31.64%,完成预算的129.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比 2017 年增加2.69万元,增长64.66%,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量增大使公车使用频率比上年高,随之汽油费等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7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国土资源部济南督察局和省厅扫黑除恶办公室等单位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共接待39批次,960人次。

决算数比 2017年增加2.46万元,增长346.48%,主要原因:因扫黑除恶等工作部署,上级单位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03.91万元,支出决算为82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48万元。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业务量增大,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情况说明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暂未实行预算绩效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国土资源拨款收入:是指市级国土资源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国土资源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国土资源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国土资源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国土事务(款):是指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国土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国土资源预算管理,部门使用国土资源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