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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于2015年9月,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研究和编制城乡规划、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本部门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研究本市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涉及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和新城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特定地区规划,并进行动态评估和补充完善;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涉及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发展建设中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工作的规划研究和规划审查;负责提供城乡规划建设的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地名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规划编制单位、设计单位与城乡规划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审查城乡规划编制、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中有关安全事项,并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编制资格管理。

7、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  

8、拟订城乡规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安排部署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规划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一体化的长效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乡镇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要节点的详细规划等重大规划的编制审批。
    3、审定城乡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城乡规划动态维护调整、重点地区规划设计方案、旧城改造与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审定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实施计划、全市“百城提质”工程规划方案。
    4、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有二级预算单位2个。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城乡规划中心
    3、三门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95.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6.34万元,增长5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调标,以及规划项目的增加使预算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3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0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67万元,占27.90%;项目支出2097.59万元,占72.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95.2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2.02万元,增长6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调标,以及规划项目的增加使预算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9.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5.88万元,增长208.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调标,以及规划项目的增加使预算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3万元,占0.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7万元,占0.56%;城乡社区支出2837.98万元,占97.55%;农林水支出8.63万元,占0.30%;住房保障支出17.95万元,占0.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5.67万元,支出决算为290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晋级晋档、工资调标经费、项目经费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36万元,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4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96%。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9.4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6%。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8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1%。

5、农林水支出(类)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361.68万元,增长80.38%。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落实正常增人增资、晋级晋档;二是随着规划工作业务量增大,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三是物价普遍上涨,费用上浮。其中:人员经费34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7.3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7万元,占82.26%,完成预算的1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17.74%,完成预算的2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比 2017 年增加0.63万元,上涨21.43%,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量增大使公车使用频率比上年高,随之汽油费等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平顶山市规划局和濮阳市规划局人员到访。 

决算数比 2017年减少0.44万元,下降36.36%,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55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00.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增加,规划工作业务量增大,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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