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矿山企业、地质矿产事务所:
为做好我市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规范开展,更好的服务好有需求的矿山企业完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根据《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质量监督指导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1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服务指南》、《三门峡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流程》、《三门峡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专家管理使用细则》、《三门峡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专家抽取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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