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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17:02 来源: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现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明电〔2021〕14号)要求按照“上下联动,属地为主”的原则,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我市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资质单位,需在我局地质勘查资源保护监督科进行登记。我市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履行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揽承单位进行登记告知的义务。

二、资质单位从事相关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及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我局在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无资质或超越资质、借用资质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揽承业务等行为,将责令停止从业活动,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

三、我局对我市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在检查中发现单位的条件不符合其资质等级或需要变更、注销、撤销、吊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我局将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398-8527338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