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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三自然挂告字[ 2020 ] 14号

发布时间:2020-07-31 12:34 来源: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

金(万元)

有无底价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411200010301

北环路南、青阳路东

27572

科研用地

1.5

25%

30%

50

397.6

无底价

1988

50

411200C041

产业集聚区东区兴业路东、高新二路北

68037

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M))

1.0

40%

20%

50

475.4

无底价

2377

50

411200551

崤山西路南、向青路东

18548

商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1PA2.9

25%

35%

居住70      商业40

1479.4

无底价

7397

100

二、宗地其他条件要求:

1411200010301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来函要求: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

根据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来函要求:经文物勘探,该宗地发现有文物埋藏(475座古墓葬及疑似古城墙遗址等文物遗存)。竞买人要及时办理文物考古发掘审批手续。依法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考古发掘处理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费用需列入工程预算,由用地单位承担。宗地出让后,取得本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对本地块下文物遗迹以原址保护为主,尤其在疑似古城墙遗址区域内(青阳路东道牙向东60米,北环路南道牙向南80米处,总面积4800平方米),严禁深挖取土,严禁种植根系发达的植物,严禁一切危害地下遗迹的工程建设活动。用地单位对该区域地下遗迹安全负主要责任。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要求: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576号)和《三门峡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三绿建〔20181号)两个文件精神,201891日起,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包括湖滨区、陕州区、开发区、商务中心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该地块上若建设公益性建筑,必须按照绿色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建设。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2411200C041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来函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用房不属于人防结建范围,非生产性建筑应配件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非生产性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当单体建筑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如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到总建筑面积的30%,可将该建筑作为生产性用房处理。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

根据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来函要求:经文物勘探,该宗地发现有文物埋藏(8座古墓葬等文物遗存)。竞买人要及时办理文物考古发掘审批手续。依法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考古发掘处理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费用列入工程预算,由用地单位承担。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要求: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842号)文件精神,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达到50%。明确要求,2020年起,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等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若建设工业厂房,宜采用装配式建筑。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3411200551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来函要求: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要求: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842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达到50%。明确要求,2020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2020年底落实不少于20%的装配式建筑用地。因此,应按照不少于20%的配建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三门峡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4、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现状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并以出让地块挂牌公告为准。

八、申请人可于20207318时至2020831173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8311730分。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编号:411200010301;挂牌时间:20208208时至202092900分;

编号:411200C041;  挂牌时间:20208208时至2020921000分;

编号:411200551;   挂牌时间:20208208时至2020921100分;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成交后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竞买保证金将转缴至三门峡市财政局。

十一、公告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98-8527333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0398-3117073    3117072

  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钊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杨凯     卢旭升  张慧  倪超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