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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00:02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作者: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为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和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情况的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项27个问题、14个问题清单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问题台账,深刻剖析问题成因,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四个月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主动加压,全面、深入、彻底地对所有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经自查,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站位的“试金石”。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向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二级单位印发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情况的反馈意见》。12月26日,局党组召开有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元伟同志关于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党组书记朱豫锋同志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真”要求,即:“真实”不回避问题、“真改”不遮掩问题、“真干”力求实效。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市委巡察组到我局巡察,是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朱豫锋、局长吴波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责任单位(科室)和负责人负全责,分管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徐建立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成立专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2次党组会、3次推进会,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和落实情况。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每天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了整改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围绕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项27个问题和14个问题清单反馈的问题,为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我们制定了41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2个,逐条明确具体要求、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承办人,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即知即改的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的倒排工期,定期分发整改进度表。同时,各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分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或整改台账,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截止目前,25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完成率92.6%。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提升党组能力的“磨刀石”。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部署不主动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不够,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副县级领导干部会议混为一体,虚于应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订《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印发《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三是科学安排中心组学习,每月安排至少一次集体学习并研讨交流,定期开展讲党课或参加学习辅导活动;四是进一步规范局会议制度,将会议内容按规范记录在不同笔记本上。

(2)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2019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过该项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纳入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中,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三是加强宣传思想队伍培训提高。采取定期培训、交流学习、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宣传思想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加强正能量教育,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及宣传展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宣传。

(3)反馈问题:“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充分,直至今年11月6日才出台《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方案》予以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到位后,局党组结合原有工作制度,重新制定完善并印发《中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三自然资党组〔2019〕109号);二是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经局机关纪委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目前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2.机构改革推进缓慢方面

(4)反馈问题:职责转换滞后。机构改革合并后,局党组长时间延续原有的工作机制,直到市委巡察组进驻之后,才明确领导班子分工,配备科室负责人,机构改革职能转换慢、工作衔接慢、人员融合慢,影响着单位职能的发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目前,领导班子分工及机关中层干部已调整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机构融合和人员调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动力。

(5)反馈问题:组织建设滞后。市直工委于2019年6月批复同意成立机关委员会,但至今仍未建立。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市政府机构改革,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职能整合,2019年1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5月向市直工委上报《关于成立中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委员会和中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6月市直工委向我局下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的批复》,同时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党组织设置调整。局机关党委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配置的调整,将原有的14个党支部调整为13个,并完成了更名、调整和选举工作。12月27日召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选举成立大会,会后,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召开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人选并明确委员分工。

3.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力方面

(6)反馈问题:2016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先后有2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有3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原两局党组没有按照要求对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进行筛选和剖析,没有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安排2020年以案促改工作计划;二是编印本系统《以案促改党员干部警示录》;三是通过集中传达、文件流转等形式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四是在机关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职工思想动态,1月17日,党组书记对机关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强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教育提醒干部职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保持团结向上、务实重干的优良作风;五是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局机关纪委围绕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抽查、检查,将抽查检查情况公开、通报,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二)履行职责有差距,工作落实不到位

1.土地监管不严格方面

(7)反馈问题:土地闲置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全市仍有闲置土地13宗,其中有8宗自2015年1月出让至今仍未动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督促灵宝市政府尽快研究决定辖区内8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意见,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已发函灵宝市政府督促加快推进。目前灵宝市已对8宗闲置土地完成立案调查,并下发了收回决定书。二是督促陕州区政府尽快研究决定辖区内5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意见,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已发函陕州区政府督促加快推进,目前,陕州区政府正在对5宗闲置土地调查处置中。三是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开展的“闲置土地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排查,借力发力,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管理处置水平。

(8)反馈问题:违法占地的现象依然多发频发。全市卫片违法图斑呈上升趋势,违法占地现象没有得到遏制。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纳入县、乡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并进行严格的绩效考核。确保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共同管好用好土地;二是实行乡所网格化巡查;三是提升监督手段,省自然资源厅主导建立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信息平台。

(9)反馈问题:土地征收、土地保障存在薄弱环节2016—2018年,全市均未完成年度土地征收任务,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向陕州区和灵宝市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其限期落实整改,并建议其要继续加大征收补偿力度。对农村、农民进行更大的政策倾斜,使农民更多的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督促财政、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失地农民社保费用落实到位。规范征地费用支付,严防截留、拆借征地费用。确保土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二是查清征而未供土地形成原因,分类进行处置。对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的规定依法调整使用;对可以依法进行供应的土地,采取加大划拨土地供应力度、加快出让土地供应等方式处置;三是建立周报表制度、排名通报制度、建立约谈机制、双对接机制等加强制度措施方面的保障。

(10)反馈问题: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重数量、轻质量,存在数量平衡、质量不平衡的现象,新增加耕地短期内难以达到被占耕地相应的等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切实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科学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后备资源地类;二是实行指标分类管理,为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以纳入全国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的各类项目为基础,根据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和新增粮食产能指标,以县(市、区)行政辖区为单位建立指标储备库,实行分类管理、分别使用;三是科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变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逐一挂钩的做法,按照补改结合的原则,实行耕地数量、粮食产能指标核销制落实占补平衡;四是按照耕地保卫战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

2.矿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方面

(11)反馈问题:对矿产资源的违法开采行为制止、惩处不力,甚至在一定时期内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有的矿山企业违规对外转让、承包,导致国家资源无序滥采,黑恶势力参与其中,矿山开采行业成为涉黑涉恶的“重灾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全市矿山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二是对矿山开采情况情况县级全面检查,市级专项抽查;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巡查机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移交移送机制,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四是强化乡所日常监管,实现监管无死角。

(12)反馈问题:对“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关系认识有偏差,没有严格执行“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不力,一些矿山责任主体灭失,私营老板赚钱,地方政府买单,人民群众受害。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并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二是对治理矿山实行台帐式管理,实行“一矿一策”,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承担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要求矿山企业在每年年初制定治理计划,并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年度治理计划进行恢复治理;三是对矿山恢复治理面积、治理效果进行抽查;四是对未按照方案开展治理恢复工作的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13)反馈问题:抓矿山安全停留在安排部署层面,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矿企仍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巡察期间有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主任的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印发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三自然资﹝2020﹞27号);调整了“两级”包片领导及工作人员,加强了矿山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工作,印发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市级“两级”包片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通知》(三自然资〔2020〕47号),并对卢氏、陕州区的相关工作开展了现场督导,向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中国铝业有限公司陕县观音堂南谢铝土矿越界开采、违法占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二是完善了制度。为从在源头上做好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在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时,要求对矿业权义务履行情况实地核查,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于3月30日印发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矿业权登记实地核查的通知》(三自然资〔2020〕37号),并全面实施;4月22日印发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立案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三自然资〔2020〕54号),从适用范围、查处原则和流程、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调查报告、会审、法制审核、领导签批、实施处理、执行、结案等十一个方面对我市查处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三是开展了定期排查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采矿权187个 (其中灵宝35个、渑池县45个、陕州区37个、湖滨区7个、卢氏县60个、义马市3个)、探矿权69个(其中灵宝市8个、渑池县9个、陕州区25个、卢氏县27个),县(市、区)委托专业机构实地测矿山50个。通过排查实测,发现6个矿山企业越界开采、3个矿山企业涉嫌越界开采、5个矿山企业不按规定的开采方式开采;通过实测,发现10个矿山企业涉嫌越界开采、5个矿山企业超越备案的储量范围采矿。灵宝市对所有矿山的借道工程全面封堵,未经过实测验收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生产。其它县(市、区)未发现借道开采行为。目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正在核查或立案调查。四是推进小秦岭金矿资源整合。我市把小秦岭金矿矿权整合工作作为矿山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书记刘南昌、市长安伟等领导亲自部署研究整合工作,确定小秦岭金矿矿权整合指导思想,按照“矿权重构、平等保护、实体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积极落实现行产权制度,依法重组矿山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小秦岭区域“有序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制定了《灵宝市小秦岭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总体方案》,并于4月16日向省政府报送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灵宝市小秦岭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总体方案的请示》(三政文〔2020〕9号),目前文件已批转省政府八个职能部门审查。五是强化了督导抽查。今年以来,市局对30个矿山企业开展了实测工作,发现部分矿山企业有越界开采、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问题,目前实测报告正在编制之中。截止目前,巡视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我们将严格矿产资源法律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确保矿山依法勘查开采资源。

3.城市规划引领作用不强方面

(14)反馈问题:原城乡规划局党组对城市发展趋势把握不准,谋划城市规划前瞻性不够,规划社会参与度不高,民生规划滞后,城市的上学难、买菜难、停车难等“七大难”问题解决不力。城市建设规划与我市打造“宜居城市”的目标有差距,没有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如2011—2019年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或楼盘,有10个容积率超过5.5。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中央、省要求,结合三门峡城市发展实际,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把握城市发展趋势,明确三门峡面向2035乃至2050年的城市发展定位,提出城市发展战略。2019年5月启动了三门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5月-6月,分别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汇报三门峡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情况,并获得原则同意。2019年7月-8月,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目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草案正在编制中。二是聚焦百姓关注的“七大难”问题,认真组织编制城市教育、市场、停车、环卫、地下空间、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并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专项规划的用地控制和空间预留,补齐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短板。组织开展三门峡旧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先后组织进行了旧城改造拆迁(保留)研究、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出城研究、旧城改造水系研究,为规划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旧城区范围内优化道路交通、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增加街头绿地、优化地下空间开发格局,助力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生活空间品质。目前,旧城改造(8.7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其中前进片区(2.6平方公里)的控规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并于3月15日向市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控规方案的专题汇报,根据相关领导的意见,正在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创新规划公众参与方式,引入市民观察员和特约观察员制度,建立完善专家咨询机制,通过报纸、局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完善规划公示制度等;四是严格按照规划进行许可。

(三)担当精神缺乏,执法监管“宽松软”

1.行业监管不够主动方面

(15)反馈问题:原两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建设的决策中,发挥参谋作用不够,缺乏大局意识,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商务中心区建设过程中土地管理、规划管理“封闭运行”的指导、监督不够主动,形成执法“盲区”,造成一些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汇聚协作合力,组织起草《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统筹的意见》,从统筹规划编制需求、明确规划编制主体、严格规划成果审查、严格规划调整程序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于2019年10月25日经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该文件已经印发实施,用于指导城市建设;二是结合实际和城市发展新形势,对市商务中心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督促其修改完善,主要是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技术指标和海绵城市引导要求。同时,强化对市商务中心区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接,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与土地现状的有机结合;三是将市商务中心区纳入中心城区规划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结合实际和城市发展新形势,对市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动态维护优化,强化对市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业务指导。根据2019年6月14日,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务中心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发〔2019〕11号)文件精神,我局将按照政策规定,合理测算商务中心区的用地需求,制定商务中心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扎实做好商务中心区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供应工作。四是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建设行为,从贯彻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手,勇于查找、破解执法难题,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提升执法良好形象,助力美丽三门峡建设。组织城乡规划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商务中心区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履职履责。组建专属执法队伍,对商务中心区移交的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快速处理。

(16)反馈问题:部分业务工作推进缓慢,2017年我市拖欠征地补偿费10117.1万元,在全省排名中高居第六位,与我市的人口和经济总量不相称;在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第三季度全省土地整治项目专项督查中,我市因市本级项目管理缺位等问题被全省通报,并被省厅暂停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入库审查、交易授权等。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一是强化督导。经我局督办,截至4月30日,拖欠征地补偿费涉及的陕州区4个批次(1个单选,1个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涉及拖欠征地补偿费3570.7759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3019.2832万元,剩余551.4927万元争取在2020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灵宝市拖欠征地补偿费共涉及11个批次、涉及补偿资金6599.62135万元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发〔2019〕17号),从制度上进一步严格项目管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我市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入库审查、交易授权工作正常进行。

(17)反馈问题:“放管服”改革不深入,服务理念滞后,行政服务效率与社会和群众期望有差距,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办事效率不高,一些群众仍然感到“办证难”“办事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深化改革,着力简化工作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办事服务。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优则优、能快则快”的原则,对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尽最大力度简政放权,可不提供的材料坚决不提供,可取消的事项坚决取消,可下放的权限坚决下放;二是建立“两对接”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建立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两对接”机制的函》,与各县(市、区)和企业建立“两对接”服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为各县(市、区)和企业排忧解难。破解各县(市、区)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三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业务指导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理念;四是根据工作量增加编制和人员。依据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量增加编制和人员,补充到一线窗口,强化业务受理能力;五是增加服务事项和延伸服务范围。在现有的服务事项基础上增设“绿色通道”和遗留(疑难)问题申报收集窗口,受理预约申请和收集遗留(疑难)问题线索及实际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办证难点和障碍;五是在开发企业和金融端布设不动产登记系统。在市内主要开发企业布设企业端,开设前端业务受理,实现抵押登记和开发商的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在企业端直接办理,群众不必再到窗口办理,节约时间、降低成本。持续坚持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六是及时解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拟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报请政府批准,争取扩大登记范围,处理好遗留问题;七是及时处理和答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信访问题。实行专人负责制;八是加大不动产登记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和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和知识,宣传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便群众直接了解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要求,不再感觉“办证难”。

2.执法监察不够积极方面

(18)反馈问题:执法理念有偏差。执法主动性不强,技术手段落后,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甚至对一些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导致既成事实而形成“执法难”。2018年,全市开展的“双违”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需要治理的违法建设,有的目前还没有处置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增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督局;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出台《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力量建设的意见》,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强化监察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三是加强日常执法监察,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对通过巡查、受理举报、媒体反映、协管员报告等途径掌握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及时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寻找突破口,依法依规处理积压案件,成熟一起办理一起。

(19)反馈问题:执法力度不强。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支队自2012年以来,未自办过一起案件,而是将问题线索全部转交给县(市)区办理,有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的案件线索,依然转交给某一县(市)区,造成问题长期无法解决;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管理粗放,工作安排不合理,执法被动应付,2016—2019年案件办结率不足40%。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案件由管辖地立案调查处理,特别重大、疑难案件由市级挂牌督办;二是对于涉及两个县区的违法线索只转给一个县区的问题,严格开展自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对近几年未处理到位的案件,整理台账,逐个整改,力争将问题全部解决;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制定案件研判制度,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程序。

3.生态修复治理不够有力方面

(20)反馈问题:原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不到位,2017、2018年因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先后有多名干部被问责;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过程中,发现我市矿山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的问题,被省检察院列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调查。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中,工作浮于表面,抓落实不够,对“矿山喷绿”反应迟缓,给我市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已治理区域进行复核。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铝土矿山过去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域的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重新进行治理,全面巩固往年治理成果。二是对尚未治理区域加快推进。对尚未恢复治理的列出治理计划,建立治理台账。对已经具备治理条件的,加快进度,确保按计划节点治理到位。对尚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自现在起,按照先易后难、“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分步完成治理修复工作。三是对新开采区域加强监管。一是加强审批监管。对治理不到位的坚决不审批新的用地手续,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等手续。二是加强巡查监管。采取科技、督查等有效手段,不断拓宽渠道,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四)规矩意识淡薄,基础工作不扎实

1.党建工作不规范方面

(21)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领导干部之间相互批评辣味不足,说成绩、优点多,谈问题、批评少,存在“老好人”思想;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敷衍应付,存在网上抄袭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夯实思想理论基础;二是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发言材料均由党组书记亲自审阅。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互相提出批评意见,根据谈心谈话内容撰写出各自发言材料,同时对其它班子成员提出三条以上批评意见。会上,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讲问题和不足,敢于说真话,动真格,真亮剑,敢于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红脸出汗。

(22)反馈问题:借调党员组织生活缺失。该局现有9名长期借调党员,仅2名组织关系转入局支部,有的党员借调时间长达10年之久。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按照岗位类别已将借调党员关系转入机关一支部和机关二支部。

(23)反馈问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于应付,2016—2019年《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局党组对照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完善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突出行业特点,具备针对性。

2.人事管理混乱方面

(24)反馈问题:混岗现象比较突出,部分科室负责人由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巡视巡查整改有关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整改,拟定了整改措施建议,于4月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印发《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市局锻炼的通知》(三自然资〔2020﹞57号),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和锻炼干部;三是对符合调转任条件要求的优秀干部,尽快办理调动手续,理顺人事关系。

(25)反馈问题:借调人员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在2014年的市审计和2016年的市委巡察中,均指出原国土资源局借调人员问题,但该问题一直没有整改。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仍有借调人员50名,超过正式在编人员。借调人员审批手续、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存在科室自行借调人员现象,个别重要岗位人员为长期借调或人事代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现借调人员进行了全面清退。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借调人员审批流程。

3.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方面

(26)反馈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原国土资源局办公楼(滨河苑小区写字楼及附属工程)投资7072.48万元,建成使用至今一直没有入账;文明路原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已出售多年,却长期没有核销。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针对原国土资源局办公楼(滨河苑小区写字楼及附属工程)未入账;文明路原国土资源局办公楼未核销;两单位合并后未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资产底数不清,交接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我单位按照资产清查的工作流程,已于2020年1月9日向市财政局申请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市财政局批准,拟聘请专业机构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对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入账、核销等工作,通过清产核资工作,理清我局目前资产状况,查清 “家底”,提高资产管理成效,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7)反馈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两单位合并后,未按照要求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资产底数不清,交接手续不完备,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费用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月9日向市财政局申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固定资产底数,完善财务交接手续;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办法,执行“先审批、后开支”的事先审批制度,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坚持“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算”原则,大额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三、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把深化成果作为强基固本谋长远的“铺路石”。

巡察整改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抓好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核心。巡察是政治任务,体现党的意志。局党组坚定“党组态度就是整改力度,党组决心就是整改信心”这一认识,坚决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成员和副县级以上领导积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抓好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是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是正视问题,核心是找准问题,关键是解决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没有简单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逐一制定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抓好整改工作,制定有效措施是关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没有“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地搞“一刀切”“一锅煮”,而是在找准共性问题的同时,也要找到个性问题;既要找准表面问题,也要找到深层次问题。坚持因情施策、对症下药,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不同的整改措施,规定不同的整改动作,增强了整改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抓好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是根本。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坚持能解决的问题马上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同时,积极抓好体制机制建设,逐条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该修订的马上修订,该新建的立即研究制定,在较短的时间内健全完善了各项体制机制,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奠定了制度基础。

当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振奋精神、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的指导下,强化责任,勇于担当,进一步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旗帜鲜明地担当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加强两级党组织建设,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积极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落实和长期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彻底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和执行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是着力推动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实现新突破。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事业更进一步的重要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深入谋划自然资源发展新格局、新方向,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助力“三次创业”,为建设省级中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台账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中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