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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述廉报告——徐建立

发布时间:2012-04-28 00:00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作者:
述  廉  报  告
徐建立
(2012年4月25日)
   按照党组分工,我主要负责土地利用、地产交易等业务工作,联系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自去年以来,本人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市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联系国土资源实际,以抓廉政、促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三廉”活动的要求,现将本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到人。年初,按照党组的下发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分管口的科级干部认真签定《责任书》,并进行公示。将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工作岗位,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教育。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是注重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不定期组织分关口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不断增强廉政意识。三是做到警钟长鸣。经常召开小型的座谈会,讲廉洁,讲奉献,打招呼,常提醒。不断增强学习《廉政准则》的效果。四是注重家庭“助廉”,教育好家属,管理好家属,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制度。在业务工作中,把廉政风险点排查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就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产业集聚区用地、土地批后监管、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会审、土地利用及登记会审等领域出台了10余项工作制度。
   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去年以来,本人能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和“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严格履行廉政承诺,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严以律己。对照廉洁自律规定,没有违反规定配备公车;现有两套住房,一套为房改房,一套为商品房;能够做到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没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发生,也没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现象。全年无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现象;无超占住房及公车旅游等现象;无参与赌博情况;无利用本人条件为亲友谋取私利情况;无煤矿入股情况;无因私借用公款情况;无使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情况;无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情况;无出国出境情况;无跑官要官等违法违纪行为;无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是廉政学习抓的不紧,尤其在依法行政上存在盲区。凭经验办事的时候多,按主观意志办事的时候多。一些行政行为不规范。为此,一要强化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二要建章健制。用完善的制度来制约自己的行为。三要真正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减少失误。
   二是工作的力度不够。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在对自身的要求上,保持了较高的警惕性、自律性。但在对分管及应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要求和监督上,还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一岗双责之责。今后,要努力作到:一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每一项任务。二要搞好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落实好一岗双责,不但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下属和家人。三要自己带好头,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坚决狠杀“四股歪风”。
   三是需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具体廉政工作中说的多、做的少,部署的多、检查的少,要汇报的多、兑现奖惩的少,这在我的工作中也有存在。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有时是事务太多,无时间检查;有时是本身要求就不明确,无法检查;有时是因为目标太高,实现不了;有时是勤政不够,自我放松。总之就是求真务实还不到家。今后应该做到:一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规划、布署任务;二要明确目标责任,抓好量化管理;三要及时调度检查;四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兑现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