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例会召开
11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例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孙淑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听取了生态修复攻坚年、山水项目、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地质灾害增发国债项目进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和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生态修复攻坚年工作,各县市区要集中攻坚,务必完成今年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年底交硬仗;秦岭洛河山水工程,要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年度为2022-2023年的14个单位工程,需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绩效任务并完成县级自验,进度滞后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绩效任务,同时继续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对重点图斑再核实,因地制宜制定合理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利用讲党课,业务培训等时机进行土地政策宣讲,强化领导干部保护耕地意识。不动产登记难化解工作,要查清底数,逐项分析研判,先易后难,分类施策施治,协同推进,强化部门联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要切实加快处置进度,年底前顺利交账。国债项目建设涉及国计民生,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组织各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加快推进,按期于11月底前高质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资金支付全部完成。
会议强调,在矿山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及废弃矿洞矿坑整治工作,年底前,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巡查排查,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包坑口巡查机制,及时填报巡查台账,各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市级部门要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盗矿亡人事件;要加快《三门峡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落实,还没有制定方案的有关县(市、区),要于11月底前完成编制发布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矿山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科学提出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矿山名单,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高效实施;要加强地热矿泉水管理,陕州区要妥善处理好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的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认真做好新出让地热矿泉资源的出让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豫地科技集团三门峡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