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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土地局加强土地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07-01-01 00:00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灵宝市土地局严格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初信初访工作,重点遏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积极探索和建立信访工作新机制;建立信访与查案联系机制。实行了信访案件科室、信访办、局信访领导小组三级会审,在全局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 ”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信访、干部职工人人关心信访、人人参与信访的大格局,有效遏制了土地信访案件,将土地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坚持抓源头。局领导带队,能够深入基层,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并处理好信访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坚持抓领导包案制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案到人、限期办理。

三是坚持抓定期集体研究信访工作制。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常年聘请2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实行集体会审,有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四是坚持抓领导接访制和领导劝访制。局领导轮流坐班,负责接待、协调处理接待日发生的上访。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人员,我们能够做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答疑、劝解,用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劝解上访人员依法信访、合理信访。

五是坚持抓依法信访。我们通过举办《国务院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使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信访。

六是坚持抓过错责任追究制。凡对土地信访案件不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我们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 62166人次,其中,集体访146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41,来电18次;受理上级批转案件43起,其中,省批转2起、办结2起,市局批转24起、办结21起,灵宝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转17起;局立案7起,结案7起。无集体访,无越级赴省、京访。上级交办案件均按要求查处反馈,查处反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