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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九条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04-01 00:12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认真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为发展特色农业创造条件;三是搞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为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留足空间;四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土地使用、资源配置等方面提供方便;五是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支持村庄改造,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六是建立和完善采矿企业环境恢复整理责任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七是不断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足额支付被征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八是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筹集资金;九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县、乡政府全面做好扶贫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