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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砖瓦粘土采矿许可证管理

发布时间:2006-03-10 00:00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为了加强和推进我市粘土砖瓦窑厂的治理整顿工作,把省、市政府的精神落到实处,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各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地矿)局:1、全市范围内停止新的砖瓦粘土采矿权出让工作;2、全市范围内暂停受理已有砖瓦粘土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延续、变更、转让工作;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地矿)局要加强与当地治理整顿砖瓦黏土窑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根据当地政府确定关闭的砖瓦窑厂采矿权人名单,同步予以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属于保留范围的,要在6月底前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完善采矿许可证手续,纳入正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