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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国土局将农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

发布时间:2005-12-27 00:04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为了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使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今年以来,义马市国土资源局针对群众反映的征地补偿费低以及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专门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义马实际,起草了《义马市征地管理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办法》。从征地管理、补偿标准、安置补助办法、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着手,研究制定了确保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的解决办法。在起草《办法》的同时,该局从本市的实际出发,综合物价上涨指数以及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等因素,通过调查研究,已依法将土地征用四项补偿费由原来年产值的 21倍提高到目前的30倍,特别是将农民应该得到的安置补偿费由原来的12倍提高到了目前的17.5倍,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每亩增加4400元。待该《办法》实施后,在三项补偿费总倍数不变的情况下,安置补偿费将再提高3倍,农民实际得到补偿费每亩将增加6800元。 在征地过程中,义马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土地征用方案进行实施,从土地丈量、清查附着物、到四项补偿费发放,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确保失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今年武装部、科技局、煤焦油厂等单位新征地 81.2亩,征地费用204.38万元,都已全部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为确保失地农民在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生产生活,我们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问题进行了大胆探索,农民对安置补助费可以一次领取,也可以分年支取。按照“一次征收、分年支付,定期调整、落实到户,年年结清、长期受益”的基本原则,将安置补助费分 24年逐年向农民发放,农民每年可领取相当于养老保障金的补助费,且补助费还可以依法继承。 新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的实施,是在新形势下对征地补偿工作的一个大胆探索和创新,无疑也是失地农民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