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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5-12-01 00:04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方案规定各县(市、区)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仍由市政府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其机构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
  方案要求市和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执法监察机构的经费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方案决定设立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直接查处,对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的改革工作要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事、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