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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依法查处违法矿业活动紧急会议

发布时间:2005-01-04 00:24 来源:三门峡自然资源规划局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采矿,维护我市正常矿业秩序,促进矿山安全生产,113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地矿)局主管局长、科(股)长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和省国土资源厅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中严重违法行为的紧急会议精神;通报全市2004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验收情况及整改要求,下发了《关于依法开展集中查处取缔违法矿业活动的紧急通知》,对全市依法查处违法矿业活动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宏俊做了重要讲话。

        丁局长充分肯定了全市2004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我市矿业秩序现状,指出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如整顿工作不平衡,有的地方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有的漏洞还很多;整顿合力没有形成,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执法不到位,存在有案不查、久拖不结、以罚了之、违法办案现象;问题依法存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局部矿业秩序混乱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丁局长强调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保护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资源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从国土资源部门来讲,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站在履行部门法定职责和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把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规范矿业活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矿业活动。

   二、加大对整顿期间发现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处理到位。对今年全市小煤矿超层越界和四个专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一是要坚决一查到底,确保行政处罚到位;二是要完善卷宗,办成“铁案”;三是抓住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广泛宣传;四是要举一反三,针对整顿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制订相关制定,避免和杜绝类似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动态巡查制度,严防无证矿死灰复燃。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将以往国土资源执法中探索的动态巡查制度落到实处,发现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或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制止,及时取缔、及时查处。使违法矿业活动由事后的整治到事前的防范,一直保持高压态势,通过经常巡查和始终不渝的打击,严防无证矿死灰复燃。

    四、严格监控有证矿的勘查开采活动。对采矿区内越界采矿和勘查区内的以采代探违法行为,一旦发现, 要及时查处。要及时与煤炭、安全监察部门沟通、联系,共同防范小煤矿超层越界现象的发生。积极推广鹿泉经验,从规划、勘查、开发和执法等方面,将基层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监督矿业权人否按照勘查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施工,要改变过去重发证、轻监管的工作思路。

    五、加大执法力度,投入更多的精力用于违法矿业案件的查处。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力量的摆布上,不仅要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而且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查处矿业违法案件。同时随着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领导重视是搞好治

理整顿工作的关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制,落实矿区管理分片包干、

责任到人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管理的责

任、安全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对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取缔和查处不力,造成

矿业秩序混乱,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