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答
(1)该《意见》的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三门峡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2)该《意见》中国土空间规划是什么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新生事物,它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是重构性的全新规划。
(3)“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具体指什么?
“3”即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控制指标要求,结合产业政策、功能定位和区域情况提出。
“N”即亩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包括空间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和行业准入要求)等其他控制性指标。
“1”即出让年期。实行“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年设定,期满经评估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续期手续。
(4)对拟作为“标准地”出让的宗地,应满足什么要求?
按照“标准地”使用的各项要求,应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形成产权明晰、配套完善、条件优越、满足“标准地”使用各项要求的优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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