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制定<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