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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动产抵押、转让均受到限制。不动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2026-02-28 17: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