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华社反映问题整改,切实加强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矿山安全开发,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根据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意见》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大岭南路与青龙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12室
联系电话:0398-8527502 电子邮箱:smxgtkfk@163.com
2023年12月10日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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