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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8 08:58 查阅次数: 来源: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2023年度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公开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定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和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具体承担市辖区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负责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辖区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订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五)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与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

(十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国家和省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及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的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内设21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科技科、三门峡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实施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和资源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保障协调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督局、政务服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和机关党委。2个派出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市矿业开发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城乡规划中心、市城乡测绘大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矿业开发中心

3、三门峡市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

4、三门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5、三门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6、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7、三门峡市城乡规划中心

8、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9、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收入总计51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49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6万元,支出总计5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6.5万元,项目支出1839.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2.1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收入合计51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支出合计5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6.5万元,占64.60%,项目支出1839.7万元,35.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46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91.5万元,减少5.56%,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支出进行了压缩,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879.68万元,占58.17%;商品服务支出1787.41万元,占36.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15万元,占5.72%;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839.7万元,占37.16%,主要项目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经费、不动产登记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为12.8万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了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公务用车、执法车辆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三)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预算数2022相比没有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46万元。其中,局机关230万元,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1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用途管制保障经费、土地储备管护工作经费、全域土地整治工作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5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1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2年增加403.08万元,上升13.65%,主要原因:2023年,行政单位人员工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公开表)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