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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土〔2026〕12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卢氏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卢氏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卢氏县人民政府: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卢氏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卢政土〔2026〕2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横涧乡代家村集体农用地1.1997公顷(果园0.2079公顷、林地0.2631公顷、草地0.7287公顷);未利用地0.5756公顷,共计1.7753公顷,作为卢氏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附件:卢氏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土地明细表.doc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