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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08:42 来源: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大唐湖滨区磁钟风电项目位于湖滨区磁钟乡、交口乡,经省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762号),同意三门峡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1177公顷(耕地0.0305公顷),作为大唐湖滨区磁钟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2、拟协议出让地块位于湖滨区磁钟乡、交口乡,土地面积1.1177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出让年期50年。具体以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41119日至20241218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晓杰

联系电话:0398-852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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