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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关于《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6年7月8日,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拟调整的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301会议室
听证主持人(1人)
文志燕
听证员(2人)
刘晶
林利伟
听证记录人(1人)
王铮
听证代表(48人)
主要为湖滨区、陕州区、示范区、经开区确定的利害相关人(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名人员),各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分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经过会议前期的认真准备,听证会按时顺利召开,在本次听证会中,各听证代表针对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充分发表意见,认为本轮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符合实际,同意本次更新调整成果。
三、听证会代表意见陈述
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次围绕成果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发表意见,代表一致认为本次调整工作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内容贴合三门峡市市本级发展实际,对调整成果无异议。
四、听证事项意见分歧情况
经梳理汇总,本次听证会全体参会代表对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无重大分歧、无反对意见、无实质性质询争议。参会各方均认可本次调整工作合法合规、科学合理、贴合实际,不存在对立性、争议性意见。
五、听证会意见处理情况
结合本次听证会收集的全部意见建议,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形成如下处理建议:
1.对听证代表认可成果合规、程序合法的意见,予以全部采纳,维持本次三门峡市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不变。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持续完善成果资料,规范开展后续验收、公布实施等工作,确保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全程合法合规。
六、联系方式
如对听证结果有疑问,请联系: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肖广武
电话:0398-8527336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