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1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2018年3月,三门峡市政府下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三政办(2018)12号)并成立领导小组,11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原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5月,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三门峡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我市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先后160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55.2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湿地
湿地0.23万公顷(3.4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2个)。其中,内陆滩涂0.22万公顷(3.21万亩),占93.99%;沼泽地0.01万公顷(0.21万亩),占6.01%。湿地主要分布在灵宝市、湖滨区、卢氏县等3个县(市、区),占全市湿地的90.89%。
二、耕地
耕地14.27万公顷(214.11万亩)。其中,水田0.03万公顷(0.51万亩),占0.24%;水浇地2.25万公顷(33.81万亩),占15.79%;旱地11.99万公顷(179.80万亩),占83.97%。灵宝市、渑池县、陕州区、卢氏县等4个县(市、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9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4万公顷(35.1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6.4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68 万公顷(55.17万亩),占25.7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57万公顷(83.63万亩),39.0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34万公顷(35.12万亩),占16.4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34万公顷(5.04万亩),占2.35%。
三、园地
园地6.51万公顷(97.65万亩)。其中,果园5.72万公顷(85.81万亩),占87.87%;其他园地0.79万公顷(11.84万亩),占12.13%。
四、林地
林地60.85万公顷(912.7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0.92万公顷(613.74万亩),占67.24%;竹林地0.01万公顷(0.15万亩)占0.02%;灌木林地4.01万公顷(60.20万亩),占6.60%;其他林地15.91万公顷(238.68万亩),占26.14%。卢氏县、灵宝市、陕州区、渑池县等4个县(市、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98%。
五、草地
草地5.79万公顷(86.92万亩)。其中,其他草地5.79万公顷(86.92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灵宝市、陕州区、渑池县等3个县(市、区),占全市草地的9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37万公顷(95.5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90万公顷(13.44万亩),占14.07%;建制镇用地0.52万公顷(7.76万亩),占8.13%;村庄用地3.97万公顷(59.53万亩),占62.33%;采矿用地0.86万公顷(12.98万亩),占13.6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2万公顷(1.79万亩),占1.87%。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41万公顷(21.1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5万公顷(2.24万亩),占10.58%;公路用地0.69万公顷(10.34万亩),占48.77%;农村道路0.57万公顷(8.59万亩),占40.54%;机场用地10.40公顷(156.00亩),港口码头用地3.02公顷(45.30亩)、管道运输用地2.63公顷(39.45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2万公顷(27.3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7万公顷(19.01万亩),占69.54%;湖泊水面0.77公顷(11.55亩);水库水面0.37万公顷(5.61万亩),占20.50%;坑塘水面0.09万公顷(1.37万亩),占5.03%;沟渠0.03万公顷(0.50万亩),占1.84%;水工建筑用地0.06万公顷(0.84万亩),占3.09%。灵宝市、卢氏县、渑池县、陕州区等4个县(市、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