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抓紧抓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折不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坚决执行。一是要结合行业实际狠抓落实。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在思想上高度警醒起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紧密结合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工作实际,看到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短板和风险,采取更多有力有效的举措,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主动扛起属地管理职责。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做好问题整改,落实两级台账管理,实现问题隐患闭环清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压紧压实行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不断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传递到各个工作岗位、传递到神经末梢,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不遗余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问题,尤其要突出源头管控,推动安全治理模式由事故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是紧紧抓住薄弱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要盯紧重点、把握关键,组织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突出抓好项目临时驻地、实验室、保密室、档案室、仪器设备储藏室、各种形态的办公区等重点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野外作业、钻探施工、吊装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交通运输、道路作业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野外作业时配齐安全装备,坚决杜绝野外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和单独作业。二是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理念,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51号)有关要求,结合2023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通报的问题,认真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扎实开展督导核查,不留死角整治安全生产顽疾
坚持眼睛向下、瞄着问题,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直插现场,纵深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核查。要敢于发现和指出问题,指导解决问题,确保真查真改、取得实效。一是全面摸排核查。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装备投入使用、应急管理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核实,全面“过筛子”。二是切实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动态监管台账,能整改的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按照“清单制+销号制”全流程跟踪、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等行为的单位,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纳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属地监管,认真梳理总结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并形成安全生产情况总体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送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