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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划用地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划用地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城市更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规划用地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着力推动规划和土地政策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规划、用地、登记全链条政策供给,支持城市更新项目更快落地更好实施。
一、起草《若干政策》的主要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部署的政治自觉。近年来,中央和我省先后就城市更新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存量资源盘活和城市内涵式发展,同时也对建立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需要各级各部门立足发展实际,对标存量时代特点细化制度措施,切实把党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落细。
二是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城市更新既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补齐城市短板、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风貌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完善规划管控、用地保障、项目实施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激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建筑等资源价值,持续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内在需要。当前部分老旧小区配套建设滞后,社区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缺口较大,群众对建设完整社区和安全宜居的好房子有强烈诉求。亟需通过出台政策推动存量空间挖潜,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补齐民生设施短板,为危旧小区自主更新明确路径,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规划土地政策适应存量时代的主动创新。随着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传统的以新建项目为导向的规划、用地、建设管理制度与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就地改造、功能优化的要求不相适配,亟需打破路径依赖,优化制度设计,系统完善规划调整、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等政策,构建适配存量提质增效要求的政策体系,为各类城市更新项目顺利落地、存量资源高效利用提供全链条制度供给。
二、《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为6部分,20条具体政策措施,涵盖规划、用地、登记等方面。
第一部分是优化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指导各地强化详细规划与城市更新方案的有效衔接,结合更新目标合理规划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建立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机制,优化详规调整程序,提高规划响应效率;创新提出用“单元分解台账”替代单元详规,既保证规划指标有效传导,又大大节约单元详规编制经费,减轻基层负担。
第二部分是支持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合理转换。提出土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支持以“原详细规划+正面清单+地块图则”核定规划条件、办理规划许可;支持存量建筑功能临时转换,凡是符合建筑功能转换正面清单的,无需办理规划调整、规划许可等手续;明确产业用地5年过渡期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允许所有权人新建必要配套设施。
第三部分是倡导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协议出让,允许地下空间单独供应,鼓励批而未供、储备用地短期开发利用;支持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建设休闲游憩等配套建筑;支持多个小地块统一或分别核定规划条件后整体供地。
第四部分是支持重点区域更新。支持C级、D级危房或有更新需求的危旧住宅建筑拆除重建,可增加不超过2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支持商服和工业项目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由业主自主更新,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支持危旧建筑自主更新后采用按户首次登记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鼓励通过活化利用对历史文化遗存进行保护,推动历史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第五部分是加强更新项目实施保障。提出多种土地供应方式,降低城市更新成本;简化规划许可办理,优化规划指标核定,支持“同步申报、并联审查”,提高更新项目审批效率;创新权属转移登记方式,支持预告登记方式办理;提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统筹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第六部分是附件。包括《城镇建设用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指引》《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兼容利用正负面清单》《城镇建设用地5年过渡期政策备案表》和附录。
三、《若干政策》的目标导向
一是简化程序,为更新项目通堵点、省时间。《若干政策》提出简化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制定土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土地用途转换符合清单的,无需调整详细规划,实现项目即来、规划即时响应;提出将规划许可、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施工许可及消防设计审查四个事项“同步申报、并联审查”,最大限度压缩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时间,争取使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二是改革创新,为更新项目降成本、增信心。支持企业使用自有存量土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5年内无需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免缴土地出让金;支持存量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符合正面清单的,无需办理规划调整、规划许可等手续,降低城市更新项目运营成本;支持老旧小区和工商业建筑自主更新,允许新增20%的建筑面积,为群众自主更新明确路径、增加信心;提出灵活供地方式、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告登记”等政策,为民间投资城市更新项目保驾护航。
三是多点发力,为更新项目拓路径、添场景。支持土地混合、兼容开发利用,已建成投用的公园绿地可使用1.5%-7%的土地建设低层商业建筑,既营造文旅消费新场景,又可节约公园养护资金;明确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方式,打造新兴消费区,提出批而未供土地、储备用地、零星地块、立交桥下空间的利用方式,为城市“金角银边”注入新业态,增添新场景。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划用地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若干政策的通知